生物工程实训室安全守则

    实验室人员在工作的时候,要接触各种化学试剂、试样及检验过程中各种化学反应所产生的气体、蒸气、烟雾等,这些物质中有些对人体有毒害作用,有些还具有易燃易爆性质;同时,各种仪器、电器、机械等设备,在使用中也可能存在危险性。因此,作为实验室操作人员,必须遵守以下实验室安全守则。
(1)实验人员必须熟悉仪器、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,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。
(2)凡进行有危险性实验,工作人员应先检查防护措施,确证防护妥当后,才可进行实验。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,实验完成后立即做好善后清理工作,以防事故发生。
(3)凡有害或有刺激性气体发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内进行,加强个人防护,不得把头部伸进通风柜内。
(4)腐蚀和刺激性药品,如强酸、强碱、氨水、过氧化氢、冰醋酸等,取用时尽可能带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,倾倒时,切勿直对容器口俯视,吸取时,应该使用橡皮球。开启有毒气体容器时应带放毒用具。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上述物品。
(5)不使用无标签(或标志)容器盛放的试剂、试样。
(6)实验中产生的废液、废物应集中处理,不得任意排放;酸、碱或有毒物品溅落时,应及时清理及除毒。
(7)往玻璃管上套橡皮管(塞)时,管端应烧圆滑,并用水或甘油浸湿橡皮管(塞)内部,用布裹手,以防玻璃管破碎割伤手。尽量不要使用薄壁玻管。
(8)实验室中发酵罐和蒸汽发生器是高压高温设备,实验人员在操作时不准擅自离场,时刻注意压力表,严禁超过额定压力,并且操作时必须戴棉纱手套,以免烫伤;
(9)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。不使用绝缘损坏或接地不良的电器设备,不准擅自拆修电器。
(10)实验完毕,实验人员必须洗手后方可进食,并不准把食物、食具带进化验室。化验室内禁止吸烟。
(12)化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。实验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并掌握有关的灭火知识。
(13)实验结束,人员离室前要检查水、电、燃气和门窗,确保安全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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